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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國中課後課業輔導教師鐘點費調整,市教局將研議調幅方式

摘要

台南市教育局說明,針對國中課後課業輔導教師鐘點費調增議題,已先調升課後輔導課鐘點費11%。教育局將蒐整各縣市調整情形,並邀集校長、教師與家長團體開會研議,以兼顧教師權益與家長負擔,取得衡平性與合理性。課後輔導費用由家長繳交,主要用於支付教師鐘點費。

原始新聞稿

發稿單位:教育局發稿時間:115年4月22日15:20來源: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有關議員關心國中課後課業輔導教師鐘點費調增幅度之建議,南市教育局表示,因國中課後課業輔導費係由家長付費,在教育部調整上課期間教師鐘點費20%後,已先調升課後輔導課鐘點費11%。後續是否再調高鐘點費須同時考量教師權益與家長負擔。教育局將蒐整各縣市調整情形,並邀集校長、教師與家長團體召開會議研議調整幅度,以取得衡平性與合理性。

 

教育局補充說明,國中課後課業輔導課係經各校調查家長及學生意願與需求後開設,費用由家長繳交,用以支付教師鐘點費為主。在今年1月教育部宣布將正式課程教師鐘點費由378元調高20%至455元後,教育局即在兼顧教師權益與家長負擔後,於2月4日發布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整課後課業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區間,由360至450元調高為455元至500元,調增幅度已達11%。

 

面對是否要再調高的訴求,教育局強調,後續將彙整各方意見與相關數據,並透過相關人員會議凝聚共識,妥適研議調整方案。

本頁由台南意向依發稿機關公開發布的新聞稿整理,「原始新聞稿」為新聞稿全文。活動與政策細節請以主辦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編輯方針 · 勘誤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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