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房屋稅開徵,提供多元繳稅及補單服務
摘要
台南市房屋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五月底。財政稅務局提醒市民留意繳款書,並把握繳納期限,以免產生滯納金。民眾可透過手機掃描QR-Code線上繳稅、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信用卡,或行動支付APP等多元管道繳納。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至相關單位申請補發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同時鼓勵市民申請電子稅單...
原始新聞稿
發稿單位:財政稅務局 · 發稿時間:115年5月1日10:20 · 來源: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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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房屋稅繳款書已全數寄出,請民眾留意收件並把握繳納期限,以免逾期產生滯納金。
財稅局表示,目前繳稅管道多元且便利,民眾可直接使用手機掃描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繳納,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免出門即可輕鬆完成繳稅。另外也可以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或四大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至下列地點申請補發:
(1) 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詢及繳稅。
(2) 至財稅局各分局、東南、歸仁、永康、白河、麻豆地政事務所、善化區公所之稅務櫃臺查詢或申請補發。
(3) 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列印繳納單繳納。
另為響應節能減碳,亦鼓勵民眾申請「電子稅單」,透過電子郵件接收繳款通知,不僅可即時掌握繳納資訊,也能減少紙張使用,共同落實環保。
本頁由台南意向依發稿機關公開發布的新聞稿整理,「原始新聞稿」為新聞稿全文。活動與政策細節請以主辦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編輯方針 · 勘誤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