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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公布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摘要

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臺南市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透過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維護交通安全,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的觀念,才能確保行車用路安全。

原始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發稿時間:115年7月10日10:05來源: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臺南市公布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交通局表示,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係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臺南市公布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此次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計16案,違規地點分別在安平區、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新市區、善化區、麻豆區、學甲區、將軍區2件、新營區、中西區、東區2件、南區、北區,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臺南市公布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

臺南市公布第16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本頁由台南意向依發稿機關公開發布的新聞稿整理,「原始新聞稿」為新聞稿全文。活動與政策細節請以主辦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編輯方針 · 勘誤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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